项目概况
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消防救援大队主副食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永庆路168号1幢百寰国际807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1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PX-20240613009
项目名称: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消防救援大队主副食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9.72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19.72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主要包括米、面、油、冷鲜肉类、水产品、冻品、半成品、蔬菜、水果、干货、调料、乳制品、豆制品、熟食、副食品、蛋类、饮料等,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由于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服务期的情况,双方协商调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2)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及《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仅肉类);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提供所代理产品生产厂家加盖公章复印件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及《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仅肉类);3)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代理机构于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后至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查询相关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结果以电子或纸质方式留存)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04日 至 2024年07月1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永庆路168号1幢百寰国际807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永庆路168号1幢百寰国际807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7月1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永庆路168号1幢百寰国际807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获取 竞争性磋商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
2.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4)《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9)《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 号);
(10)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西安市未央区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科技七路10号
联系方式:贺老师 、029-867500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陕西澎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永庆路168号1幢百寰国际807室
联系方式:029-817179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怡、罗杨
电 话: 029-81717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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