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邀请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因前期征集供应商数量不足,现采取公告征集方式,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网络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采购
二、项目编号:2024-JC02-F2024
三、项目概况:
拟采购某网络信息系统1套,预算审核价为474万元(项目为交钥匙价格,即投标价格包含全部设备及其配送、安装、调试、现场测试、验收、利润、税金、售后服务等全部费用)。项目主要内容为多个信息系统的购置与安装。
序号 | 服务名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服务要求 | 服务地点 | 交付时间/服务期限 | 备注 |
一、某网络信息系统 | 套 | 1 |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 湖北省武汉市指定地点 | 签订合同后270天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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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数据汇聚分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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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融合分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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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智能考查分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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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投标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项目预算:480.00万元;
3.最高限价:474.00万元;
4.本项目确定 1 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200万元以上罚款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具备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保密资格证书或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资质证书及以上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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