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理工大学国资处对以下货物及服务以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理工大学校园网(http://zbpt.njust.edu.cn/)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现邀请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化学化工实验中心离心机、低温槽及加热磁力搅拌器+金属浴套装装置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G25HC0081(0675-250JOC005078)
3、项目概况及要求:
离心机 | 3 套 |
低温槽 | 4 套 |
加热磁力搅拌器+金属浴套装 | 10套 |
4、项目预算:人民币 23.3万元
5、最高限价:人民币 23.3万元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申请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2)如申请人为代理商,则须提供制造厂商的授权书或代理商(经销商)证书,且同一品牌或同一型号产品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否则,相关申请人的申请均无效;
(3)近3年内(截至本采购公告发布之日止前3年),在中国境内申请人须具有与本次拟申请的类似货物的销售业绩(申请文件中提供销售合同复印件或用户证明等材料);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距磋商响应时间六个月内任意一月份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和利润表),或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评级机构出具的信用等级证书,或其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三个月的需提供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或)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网站(www.zxgk.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网页打印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5)具有履行本次采购货物供应的配送及服务能力,且所申请产品符合国家相关产品标准的规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无。
3、拒绝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4、 供应商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
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