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潜江市中医院医用耗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或供应商客户端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5月1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TBN-ZC-2025-117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9005-2025-00559
3、项目名称:潜江市中医院医用耗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2087.000000(万元)
6、最高限价:2087.000000(万元)
7、采购需求:
本项目共分为14个项目包,具体分包内容见附件
8、合同履行期限:服务周期2年,合同一年一签(第一年的服务期结束后,经采购人综合考核评价合格后,方可续签下一年的合同);如出现以下任一情况则合同自动终止,采购人不承担投标人的任何损失:(1)中标金额使用完毕配送服务自动终止;(2)合同服务期满,即合同到期配送服务自动终止;(3)因国家或部门政策要求、或纳入集中带量采购的,则按照相应政策执行,配送服务自动终止。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本项目为部分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除包四外其他采购包均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除包四外,其他采购包投标人均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承接本项目的投标人应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部分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除包四外其他采购包均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除包四外,其他采购包投标人均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承接本项目的投标人应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三类医疗器械)或经营备案凭证(二类医疗器械);行政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所投产品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须承诺中标后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3)投标人必须在湖北省药械集中采购服务平台成功注册;(4)投标人所投产品为检验试剂类的,须具备经营体外诊断试剂的资质;所投产品为检验试剂药品类的,还需具备《药品经营许可证》(检验试剂类);(5)投标人所投产品为消毒剂类的,须提供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6)投标人所投产品为危险化学品的,须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许可证》(委托第三方运输的须提供委托协议);(7)本项目各包均自为一个整体,投标人须就包内所有的内容整体性投标;中标后不允许转包、分包。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招标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投标的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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