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8月23日 16:51 来源: 【打印】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重庆某单位副食品配送服务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重庆某单位 | ||
行政区域 | 重庆市 | 公告时间 | 2022年08月23日 16:51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2年08月17日 | 更正日期 | 2022年08月23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温老师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3-86394745、18723093231 | ||
采购单位 | 重庆某单位 | ||
采购单位地址 | 重庆市黔江区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黄老师18523753103 | ||
代理机构名称 |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重庆市江北区建新东路82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温老师023-86394745、18723093231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2-JWCQWZ-F1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重庆某单位副食品配送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8月1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投标供应商须知 商务和服务评审标准表(综合评分法)”中
12 |
| 配送能力 | 投标供应商具备自有配送车辆或者租赁车辆,或者配备自有冷藏车(在车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检验合格的)1 辆得1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辆得1分。本项最多得4分,不提供得0分。 | 4 | 1.配送车辆(含冷藏车)必须提供《行驶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2.车辆行驶证中所有人栏必须为投标供应商或投标供应商法人,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3.提供配送车辆照片。 注:车辆照片内容与车辆行驶证一致。 |
修改为:
12 |
| 配送能力 | 投标供应商具备自有配送车辆,或者配备自有冷藏车(在车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检验合格的)1 辆得1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辆得1分。本项最多得4分,不提供得0分。 | 4 | 1.配送车辆(含冷藏车)必须提供《行驶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2.车辆行驶证中所有人栏必须为投标供应商或投标供应商法人,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3.提供配送车辆照片。 注:车辆照片内容与车辆行驶证一致。 |
更正日期:2022年08月2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如发现采购机构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请向下列联系人投诉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项目监督人:张老师
办公电话:023-79223761转635131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重庆某单位
地址:重庆市黔江区
联系方式:黄老师185237531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建新东路82号
联系方式:温老师023-86394745、187230932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温老师
电 话: 023-86394745、18723093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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