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辽阳市第九人民医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辽宁政府采购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1月3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1000-00136
项目名称:辽阳市第九人民医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60000元/年
最高限价:100%
采购需求:辽阳市第九人民医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意向三年,合同每年一签,一年内服务指标满足采购人要求,甲方与成交供应商续签合同,不满足采购人要求,合同立即终止,甲方重新招标。(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1月16日至 2024年01月23日,每天上午08:00至11: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0元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1月3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 年01月3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备份投标文件邮箱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时限为30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请供应商自行准备笔记本电脑并下载好对应的CA认证证书进行电子解密。同时供应商须自行准备好备份响应文件加密后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发送至邮箱2723103633@qq.com,如未递交备份文件的按照响应无效处理,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而没有进行网上递交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关于具体的备份文件的格式、存储、密封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辽阳市第九人民医院
地址: 辽阳市弓长岭区雷锋街23号
联系方式: 150419460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永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辽阳市白塔区北文圣路55-50号
联系方式: 15714190112
邮箱地址:2723103633@qq.com
开户行:辽沈银行辽阳同信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永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7000331801090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海洋
电 话: 1571419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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