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南山实验教育集团
学生校外配餐服务项目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深圳网上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深圳市南山实验教育集团学生校外配餐服务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面向社会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南实招[2024-1-1]
二、项目名称:学生校外配餐服务项目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深圳市南山实验教育集团;
2.项目金额:学生监护人(每月底按实际就餐总人数结算);
3.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合同到期后根据履约评价情况决定是否续约。续签配餐合同最高不超过三年;若履约评价不通过,则重新公开招标配餐企业。
4.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午餐午休管理的意见》(深府办【2018】8号文)、《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规范全市学校校外集体配餐管理工作通知》、深南教《2019》19号文要求,南山实验教育集团7所分校(麒麟中学、麒麟二中、南海中学、南头小学、麒麟小学、鼎太小学、荔林小学)预计在校午餐需求人数约1000人(实际用餐人数以学生报名参加午餐人数为准);现接受在校就餐学生监护人的委托,采取由配餐企业集中配餐的方式为学生提供午餐,配餐企业的选择将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现欢迎合格的配餐企业参加投标。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资格(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
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取得国家规定的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相关证照且在有效期内,包括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等,且持有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的主体业态应为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并按核准的供餐人数进行供餐;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其供应产品应与准许生产产品类一致(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需要有中央厨房资质,取得集体用餐配送资质,其持有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的主体业态应为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并按核准的供餐人数进行供餐;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其供应产品应与准许生产产品类一致。集体配餐单位在供餐过程中应遵守相关许可标准;
4.集体配餐单位的食品安全量化等级评定达到A级,应提供当年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该单位的量化评级表(2023年度,集体配餐单位的量化等级提升达到A级);
5.集体配餐单位运送食品的车辆应在所在辖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备案,专车专用,确保车辆符合运输安全和食品安全(提供备案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投标人必须提供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犯罪纪录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7.投标人必须是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提供开标前一周内在http://www.szzfcg.cn
上查询的截图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8.投标人必须是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网(www.zfcg.sz.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
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提供开标前一周内以上三个网址上查询的截图打印件,并加盖
投标人公章)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凡挂靠的单位、部门或个人谢绝投标(出具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0.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出具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五、以下情形视为无效标
1.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所列的资质要求或未提交资格要求中相应的证明材料;
2.投标人不具备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的有关资质;
3.招标文件未规定允许有替代方案时,对同一项目投标时,同时提供两套或两套以上的投
标方案;
4.投标报价高于预算,或投标报价有缺漏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的;
5.同一项目出现两个及以上报价,按规定又无法确定哪个是有效报价;
6.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认为其报价低于合理报价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7.
8.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9.未按招标文件附件所提供的样板和要求完整填写投标文件的,以及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详细填报材料、型号的;
10.对资格性审查所列情形不满足任意一项的;
11.招标项目施工期未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12.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有歧义无法区分的、正本未加盖投标人公章;
13.投标文件的数量不符合要求的;
14.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的;
15.投标文件的装订、签署、盖章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16.投标文件内容有缺漏项的;
17.投标报价有严重缺漏项的;
18.投标违规行为:如以他人名义竞标、串通投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①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②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③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④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⑤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19.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20.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密封、标记的;
21.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由法定代表人签名(或个人印鉴)或授权代表签名的;
22.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由法定代表人签名或授权代表签名的(如非法人本人参与投标,委托函需要加盖投标人公章);
23.投标文件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情形;
24.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对投标文件有效定价的确定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5.关于定价
每家配餐公司投标方案中提供不少于3种的早餐搭配方案及报价;同时提供不少于3种的午餐搭配方案及报价供校内午餐午休配餐专项工作委员会的委员现场参考定价。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视为投标无效。
七、投标文件组成及编制顺序
1.目录
2.资格审查部分
(根据本招标文件第四项资格审查内容提供证明材料)
3.技术文件部分
(1) 《技术条款偏离表》(格式自拟)
(2)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其他佐证材料
4.商务文件部分
(1) 《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自拟)
(2) 食品质量保证及营养保障(包含菜单及报价)
(3) 营养师配置情况
(4) 食材质量保证
(5) 安全保障措施方案
(6) 配送服务方案
(7) 应急预案
(8) 保险购买情况
(9) 企业资质认证
(10) 配餐成功案例
(11) 配餐距离时间
(12)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其他佐证材料
5.投标文件一正十二副按顺序装入档案袋贴上封条,封条处及封装袋四角加盖公章,写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于规定的时间内交到麒麟中学(北门)。
上述所需要的文件格式自拟,投标人需要按照以上顺序编制招标文件。
上述文件需要投标人带原件备查。
八、开标、评标、定标事宜
1.标书投递时间:2024年1月29日7:00-8:30
2.接收投标文件地点:深圳市南山区义学路9号深圳市南山实验教育集团麒麟中学(北门)门卫室,邮编:518052 接收人:张队长 联系电话:0755-26707500
3.开标时间:2024年1月29日8:30
4.评标地点:麒麟中学G栋二楼会议室
5. 评/定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最高分中标)
①如果有3家(含3家)及以上公司响应且通过招标文件初审,通过初审的公司皆入围;
通过初审的投标单位演示PPT时间6分钟,内容包括:公司设备厂房等照片、配餐的标准和样式、供餐的方式方法,以及应急处理方法,演示结束后答辩5分钟。
②如果响应且通过招标文件初审的公司不足3家,本次招标流标;
③取得分最高的前三名,得分第一名为中标公司,若中标公司弃权,则由第二名递补,确定新中标公司,以此类推。
九、招标结果公示及回复质疑
1.预中标公告的查询方式:南山教育在线网站-招标信息查询
2.回复质疑的联系人及电话: 黄老师 联系电话18300049934
十、解释权: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深圳市南山实验教育集团招标小组
深圳市南山实验教育集团
2024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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