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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莲湖区税务局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2024-03-31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莲湖区税务局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丰庆路西段3号临街PM中心3层306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4月22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LSJ-2024-112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莲湖区税务局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78.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78.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蔬菜、水果、奶制品、肉禽、水产品类、粮油、鸡蛋、其他食品类、卫生清洁耗材等食堂保障用品采购及配送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2023年度(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其基本户银行出具的开标前六个月内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上一年度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上一年度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本项目拒绝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投标人参与。 (6)控股管理关系: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投标无效。(7)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8)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须提交其身份证原件)(9)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10)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01日 至 2024年04月0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丰庆路西段3号临街PM中心3层306室

方式:(1)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获取时间9:00—17:00(工作时间);获取地点: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丰庆路西段3号临街3层306室。 (2)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线上/线下。 (3)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将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文件获取登记表(见附件)均加盖单位公章后的扫描件发送至2301970208@qq.com,并汇款至以下账户,公对公转账时须注明项目编号及用途(标书费);及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确认获取文件成功。文件获取时间以公对公转账到账时间及电子邮件送达时间为准,上述任意一项不满足要求视为文件获取失败。 收款单位:陕西华琳世纪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129912822110801 (4)线下获取招标文件:携带有效的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至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丰庆路西段3号临街PM中心3层306室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2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4月22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丰庆路西段3号临街PM中心3层306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8)《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0)《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1)《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莲湖区税务局

地址:西安市莲湖区丰登南路97号

联系方式:陈老师 029-842863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陕西华琳世纪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丰庆路西段3号临街3层306室

联系方式:郑明运 185029276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明运

电 话: 18502927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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