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通市分公司如皋代理现金业务库及现金业务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前公示
一、采购项目情况
1、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通市分公司
2、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通市分公司如皋代理现金业务库及现金业务服务采购项目
3、项目编号:JSNTCG-2024-66
4、采购内容:如皋市分公司50个网点,使用海安区域现金处理中心提供的现金储备、配送、清分、自助设备托管、硬币自循环与小面额货币服务、信息采集及外币现钞、黄金贵金属、重空凭证处理为一体的一站式集成服务。合同有效期三年。预算总额905.3万元/年*3=2715.90万元。
二、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南通市分行办公室关于推进南通市现金处理中心服务如皋市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通知》(通银办〔2023〕33号)文件要求,海安中心在如皋市设立二级中心,二级中心设在原江苏如皋农村商业银行业务库,由海安中心负责运行和管理,经营主体为海安聚龙科技有限公司,主要负责如皋市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尾箱存储、自助设备清机加钞、上门收款等服务,如皋辖区的押运服务由海安聚龙科技有限公司向如皋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购买。海安中心负责如皋市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现金存储、开箱卡把、配钞、清分、外币现钞、贵金属和重要空白凭证等业务,并负责海安中心与如皋二级中心间的业务管理平台和押运等业务衔接。江苏海安农村商业银行集中代理如皋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现金业务,为其办理现金存取款业务。按照南通人行的要求和业务发展现状,如皋分公司邮政网点现金存储及配送服务(不涉及外币现钞业务)需通过南通市现金处理中心(海安)进行,须委托江苏海安农村商业银行和第三方现金服务企业共同合作完成。
2.根据南通人行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南通市中心支行办公室关于公布南通市区域现金处理中心经营主体名单的通知》(通银办〔2021〕37号)文件,在如皋有资格承担该项目的第三方现金服务供应商为南通海安聚龙科技有限公司。
三、拟定供应商信息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南通海安聚龙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海安高新区东海大道(中)333号
四、公示期限
2024年5月21日至2024年5月24日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通市分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人民中路51号
联系人:袁女士
联 系 电 话:0513-85115042
本次单一来源采前公示在中国邮政官网(www.chinapost.com.cn)发布。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在公示期结束后提出的异议将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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