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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林业草原发展服务中心食堂副食品集中配送项目结果公告

· 2024-06-13
公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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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 本溪市林业草原发展服务中心食堂副食品集中配送项目结果公告 有效期: 2024-06-13 至 2024-06-14
撰写单位: 辽宁鑫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撰写人: 孟丽娜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本溪市林业草原发展服务中心食堂副食品集中配送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JH24-210500-00840

项目名称:本溪市林业草原发展服务中心食堂副食品集中配送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本溪市林业草原发展服务中心食堂副食品集中配送项目

供应商名称:本溪冠优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华溪街46-18号太子城四期19号商网

中标(成交)金额:98(元)

评审总得分:88.7(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本溪市林业草原发展服务中心食堂副食品集中配送项目

服务类

名称:本溪市林业草原发展服务中心食堂副食品集中配送项目(二次)(C99000000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本溪市林业草原发展服务中心食堂副食品集中配送项目(二次)

服务要求:食堂所需的副食品由中标人进行供应,并负责送货上门,保障部将配送当日所需食品品种及数量,于前一天 16:00 前告知中标人,中标人应按量配送到采购人食堂。(2)如市场无所需相应食品,中标人必须经保障部同意后,按照保障部要求改送其他食品。(3)提供的各项产品均出产品源头,保证一手价格,要求中标人统一配送,不得转包或二手送货。

服务时间:1年

服务标准:验收标准:合格 验收程序:验收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技术规范和验收规范实施。 验收报告:按照相关标准执行。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颖、田景鑫、张维兴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本溪市林业草原发展服务中心食堂副食品集中配送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按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执行。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7,2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本溪市林业发展服务中心

地址: 紫金路1号

联系方式: 024-44846630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鑫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本溪市明山区一中街26栋1门

联系方式: 024-42330898

3. 项目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孟丽娜

电 话: 024-42330898

十、附件

采购文件: 磋商文件第二次2) - 副本.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本溪市林业草原发展服务中心食堂副食品集中配送项目

供应商名称:本溪冠优商贸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jpg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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