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FS34010120222621号003
二、项目名称:合肥市第三人民医院新冠疫情防护物资类配送服务项目(二次)
三、中标信息
中标结果: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安徽岑诺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石门路南莲花科技创新产业园 | 人民币伍拾捌万捌仟肆佰叁拾元整/年:588430.00元/年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合肥市第三人民医院新冠疫情防护物资类配送服务项目(二次) | 合肥市第三人民医院新冠疫情防护物资类配送服务项目(二次) | 投标人所配送产品须包括该配送清单中所有内容,不得只投部分产品等。 | 合同签订后一年 | 在服务期限内按采购人需求分批向送货,并完成与此相关的配套服务。每批配送须于接采购人通知后3个日历天内完成等。 |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中标)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徐为民、谢曙文、魏勇、崔敏、陈文婷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收费标准。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7944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应当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预留的电子邮箱,联系电话:0551-63736292/63735924/63735927,电子邮箱:rcao@ahbidding.com。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投标人;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合肥市第三人民医院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望江东路204号
联系方式:魏主任0551-636211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rcao@ahbidding.com
联系方式:0551-63736292/637359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工/刘工
电 话:0551-63736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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