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YH-BX-202502001
二、项目名称:2025年溪湖区各小学学生营养配餐服务项目
三、入库信息
1、入库供应商名称:沈阳顺万隆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本溪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新家源第47#楼2号门市
入库(成交)金额:12元/人/餐(三和小学:10元/人/餐)
2、入库供应商名称:明山区康达华鑫配餐中心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本溪市岷山去峪明路铁路小区28栋1层
入库(成交)金额:12元/人/餐(三和小学:10元/人/餐)
3、入库供应商名称:明山区馨欣食品配送服务中心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紫金路26-4栋1至6层
入库(成交)金额:12元/人/餐(三和小学:10元/人/餐)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2025年溪湖区各小学学生营养配餐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及服务要求:项目基本情况:本溪市溪湖区现有约7所小学统一进行配餐服务招标,分别为:本溪市溪湖区河西小学、本溪市溪湖区三和小学、本溪市溪湖区河畔小学、本溪市溪湖区后石小学、本溪市溪湖区实验小学、本溪市溪湖区彩一小学、本溪市溪湖区东风中心校。 (一)基本原则 配餐企业要遵循五谷搭配、粗细搭配、荤素搭配、多样搭配的基本原则,以确保能够提供合理和平衡的营养需求。营养配餐还需根据学生、家长的口味和需求及时调整,以确保每餐都能享受满意的菜品。在营养概念方面,推崇低油脂和低盐的原则,以及高膳食纤维、高蛋白质和高钙的饮食习惯。同时,鼓励减少肥肉、高汤、酱料和油炸食品的摄入,坚持多蔬菜的摄入原则。 (二)食材采购要求 食材的采购应选择大品牌、零添加产品,符合国家食品相关规定标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立即与配餐企业终止合同,在另外2家入围企业中选择1家提供配餐服务,签订合同。 1.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包括亚硝酸钠、亚硝酸酒); 2.采购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3.采购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4.使用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5.使用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 6.使用转基因食材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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