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抚州分公司 2024-2025年市局食堂食材采购(含配送服务)项目
中选人公示
按照比选文件载明的方法和标准,本项目比选结果如下:
(一)中选人情况
分包一 食材(蔬菜、肉类等) :
序号 | 产品 | 中选人(按综合排名排序 ) | 中选人 份额 |
1 | 餐饮服务 | 江西鼎好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60 % |
2 | 餐饮服务 | 江西农标汇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40 % |
分包二干货水果(粮油奶,干货水果):
序号 | 产品 | 中选人(按综合排名排序 ) | 中选人 份额 |
1 | 餐饮服务 | 抚州市果农果业经销中心 | 60 % |
2 | 餐饮服务 | 抚州博睿农产品生鲜供应链有限公司 | 40 % |
(二)否决参选情况
本项目不涉及否决参选情况。
公示时间: 20 2 4 年 1 月 10 日至 20 2 4 年 1 月 12 日,共 3 天。
公示期间,参选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选人有异议的,可向比选人提出。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 异议提出人应为参选人或与比选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 异议应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
(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 3)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签署异议人的真实姓名,并写明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 4)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 5)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4. 比选人 /比选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5. 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两种情况的,比选人有权不予受理:
(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投诉处理或诉讼程序的。
6. 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责任。
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罗清檑 -19179111952
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罗清檑 -19179111952
异议接收邮箱: leiqinglei.gyl @chinaccs.cn
比选代理机构 : 中通服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
日期: 20 2 4 年 1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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