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和平区南京街第十小学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2-210102-00182
二、项目名称:沈阳市和平区南京街第十小学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沈阳市和平区南京街第十小学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
供应商名称:玉麒校园后勤服务(辽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null辽宁省西丰县安民镇安民村三组101号
中标(成交)金额:1,558,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沈阳市和平区南京街第十小学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
服务类
名称:C99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肉禽水产类、瓜果蔬菜类、干货杂粮类、干调类、粮油类和其他与采购人约定的副食品类食材。
服务要求:投标人必须有相应生产(供货)能力、配送能力、仓储能力且信誉良好。所供食材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食材包装标签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要求,包括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规格、生产者(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厂家法人证书及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食材质检报告等内容,标签上附有产地、食品安全等溯源信息。需粗加工的食材(如去皮、砍斩等),应当提前处理好或自带工具现场处理。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当年服务质量满足采购人对服务质量的要求并进行综合评价合格后续签下年度合同(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食材应当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并应出示质量检测书及来源,有保质期限的食材剩余保存期不得少于原有保质期的三分之二。所提供的食材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货真价实,均能提供相应批次的合格检验证明。 所提供的食材必须各项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食材出厂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栾长美、李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沈阳市和平区南京街第十小学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 号之规定向成交供应商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5,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沈阳市和平区南京街第十小学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砂阳路31号
联系方式:024-233121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辰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文艺路11号2106室
联系方式:024-233773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旭
电 话:024-23377377
十、附件
采购文件:沈阳市和平区南京街第十小学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沈阳市和平区南京街第十小学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
供应商名称:玉麒校园后勤服务(辽宁)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微企业声明函.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