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明山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食堂食材配送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 、 项目编号 :JH24-210504-00012 二 、 项目名称:本溪市明山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本溪市明山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供应商名称:本溪市鑫聚通食品物流配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溪湖区辽宁省本溪市溪湖区东风路55栋1至3层1门 中标(成交)金额:90(%) 评审总得分:92.33(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本溪市明山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服务类 名称:本溪市明山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食堂食材配送服务(C99000000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本溪市明山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食堂米、面、油、肉禽水产类、瓜果蔬菜类、干货杂粮类等食材配送。配送食材地点:本溪市明山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指定为准。实际用餐人数约600人,采购的具体数量和品种需根据当天或每月的实际发生实际数量确定。 注:每日早、午2 餐。具体以采购单位实际安排为准。 服务要求:完全满足采购文件第三章服务需求 服务时间:服务期限:一年。第一年合同期满,经本溪市明山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主管部门对供应商进行综合考评, 综合各项服务情况满意度在97%以上为合格(含97%),经过考评未能达到要求(满意度在97%以下),甲方有权要求中标单位进行整改,若整改后未能达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无条件退出。若达到甲方要求可再续签下一年合同。合同期限为1年+1年+1年。 服务标准:完全满足采购文件第三章服务需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旭、王艳、王建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本溪市明山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和发改办[2003]857号文件及有关规定执行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27,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 本溪市明山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地址: 本溪市明山区高台子滨河北路1678号 联系方式: 18524141037 名称: 辽宁金丰全过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本溪市明山区玉龙湖二期6号楼2单元一楼2号 联系方式: 15641415966、15641415866 项目联系人: 王晓丹 电 话: 1389820333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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